释义 |
法律分析: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2、三级查房;3、会诊;4、护理;5、值班;6、疑难病讨论;7、急危重抢救;8、术前讨论;9、死亡病例讨论;10、查对;11、手术安全核查;12、手术分级管理;13、新技术准入;14、危急值报告;15、病历管理;16、抗菌药物管理;17、用血审核;18、信息安全 法律依据:《社区医院基本标准》 一、社区医院定位 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社区医院设置 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三、基本功能 (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 (四)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