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律师调查令需要两名律师,且必须是执业律师,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执行程序中的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案件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取证时,经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批准签发的供律师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等其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证据的法律文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给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案件不具有关联性或者必要性的; 3、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调查收集的证据且律师持令调查存在安全风险或困难的; 4、申请调查的事项不具体、不明确的; 5、其他不宜由代理律师持调查令调查的。 综上所述, 律师调查令是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法院支持律师调查案件相关情况而签发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律师可以持调查令要求相关部门出具涉案当事人或者机构的银行账号、档案材料、权利凭证等。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程序中适用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九条 律师持调查令调查时,应当由两名律师共同进行,且应主动出示律师调查令和执业证等证件,由接受调查人核对,持令人应与调查令上载明人员一致。其他人员不得参与调查。 持令人应当正确使用律师调查令,并客观地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对持令调查中获知的有关信息,申领人、持令人应当对外承担保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