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补充医疗保险是单位享受5%税惠(企业所得税);但对于员工来说,是应该合并入当期工资收入征税的(个人所得税)。当然,实操中有些地方税局在这一条上查得不严,所以有些单位没有扣个税也没有被查出来。但是,从政策文件上来讲,企业为职工交纳补充医疗保险,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第三条 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