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新的身份证,旧的还能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办了新的身份证,旧的还能用吗 居民换新身份证后,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因为现行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不能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所以身份证在补办后丢失份证在有效期仍可以使用。公安部已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居民身份证的安全可靠。最大限度来防止身份证丢失后被盗用的情况。居民补办身份证时,身份证号码不变,里面的住址等信息一般也不变动,唯一发生变化的是证件的签发日期。当公安机关进行查验时,就能识别旧证失效,新证是有效的。但这种识别仅仅局限于公安机关的系统里面,而使用仍在有效期内的旧证去银行办业务、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等,系统照样判断此证“真实有效”。 二、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 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如何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考察某种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在准确评价其社会危害性基础上分析是否具备本罪的全部构成特征。 2、本罪与伪造、变造、买卖有关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居民身份证是公安机关颁发给具有一定资格公民的证件,因而也属于国家机关的证件的一种,但立法者出于对居民身份证制度的有效管理,单列其为一罪,有利于惩治这类犯罪。二罪的区别表现为: (1)二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信誉和正常的管理活动; (2)二罪的行为手段不同,后罪中除了包括伪造、变造以外,还有 买卖。因而如果有买卖居民身份证,社会危害性严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应以后罪论处。 (3)二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 3、本罪与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 (1)二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信誉和正常活动。 (2)二罪的行为手段不同,后罪行为手段仅限于伪造一种。 (3)二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 四、伪造身份证构成什么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伪造公民身份证明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按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此结合全文论述就能够知道,居民换了新身份证后旧身份证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也就是说如果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还能继续用,但是如果旧身份证过期后就不能再用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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