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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加曾用名要求什么手续?
释义
    律师解答: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5.等审批下来改户口交纳15块钱,换身份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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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