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刑升格和结果加重犯的区别如下: 1、定义方式不同。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或从重处罚的情节。结果加重犯中只有造成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结果才能适用较重的法定刑进行处罚; 2、量刑方式不同。刑法升格条件属于刑罚论,即达到某个刑罚的判罚量刑标准。结果加重犯属于罪数论,并列的有想象竞合犯、继续犯,就是行为人实际做了什么的描述; 3、定罪范围不同。法定刑升格条件的范围比结果加重犯要广,法定刑升格条件中的特别行为或者情节可能包括结果。结果加重犯只有造成刑法规定的特定结果时才能以结果加重犯处罚; 4、法律解释不同。法定刑升格主要是指本来判较轻刑罚的罪行。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