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但是小区属于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讲道理的话是不可以的。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47-2006》的要求,中转站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同时不应设在下列地区:1、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2、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3、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可以把城市垃圾细分为四组,分别为材料垃圾组(包括玻璃、磁性或非磁性金属、废纸、橡胶、塑料);有机垃圾组(厨房垃圾、生物垃圾)、无机垃圾组(炉灰渣、砖瓦、陶瓷等)、有毒有害垃圾组;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杀虫剂容器、过期药物、医疗废物以及废电视机、电话、电脑等废旧电器的电子垃圾)。中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很晚,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进行垃圾处理。之前,垃圾都是露天堆放的。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资料介绍,在1990年前,中国城市垃圾处理率还不足2%。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内容,请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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