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应该怎么解除保全 |
释义 | 房产解除保全可以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解除,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解除财产保全。 房产保全胜诉后怎么解除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胜诉之后,在对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或胜诉方自愿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对方房屋的查封,法院依法审核通过即可。 被告怎么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被告提供了担保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零四条 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