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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释义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专家库。专家库应由熟悉港口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港口安全技术、港口工程、港口安全管理和港口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或者其他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工作时,需要吸收专家参加或者听取专家意见的,应当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对于行纪合同第四百二十一条的释义有什么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并不是行纪合同的规定,行纪合同规定在《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船舶靠泊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靠泊安全管理规定如下:1、港口经营人从事减载靠泊和清舱移泊作业,应当按照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前报送有关情况;2、对同一码头靠泊不超过核定允许进行减载靠泊或清舱移泊的最大船舶吨级范围内、符合靠泊限定条件的船舶,相关管理部门不得要求进行重复论证或核定。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下:1、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2、对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特殊情形下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3、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4、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需要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举办。5、遵守消防法律及规章制度,采取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了什么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过谁认可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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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