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鱼塘承包到期了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鱼塘拆迁补偿标准:鱼塘的附着物费和青苗费归集体所有,承包者可协商分配;鱼塘承包关系终止后,剩余承包款应退还;征用鱼塘的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执行;鱼塘属于村民小组管理使用时,补偿费归村民小组。要明确村集体属于村民委员会、合作社还是村民小组。 法律分析 一、农村鱼塘拆迁补偿标准 1、由于该鱼塘系集体所有,所以地上构(附)着物费归集体,青苗费归承包者。如承包者在承包期对地上构(附)着物有新投入,可向村社反映后,据实协商分配。 2、因国家征地,鱼塘承包关系自然终止。如承包期剩余年限已缴承包款,发包方应予退还。承包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承包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可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3、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二、农村征收土地面积中的鱼塘补偿费是小组还是村集体 村小组属该村集体的组成,如果该鱼塘属村民小组管理使用,其被征收后补偿应该属村民小组。在农村,常出现个人承包鱼塘的情况;如果鱼塘的所有权属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塘土地的征收所得应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承包人只享有对鱼的损失补偿或赔偿。另外,要搞清鱼塘是属于村民委员会管理或是到具体的村民小组管理;如果是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投资修建的鱼塘,其土地征用所得补偿属该村民小组的全体成员。 在我国,村级区划不统一;有的地方设村民委员会、合作社、村民小组;有的的地方只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因此,村集体是个大概念,他可指村民委员会;也可指合作社(生产队);还可指村民小组,应该明确村集体属哪一级的村集体。 拓展延伸 鱼池承包到期后村里征收,如何保障权益? 鱼池承包到期后,村里征收的情况下,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确保您在承包合同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包括补偿条款和续约选项。其次,及时与村委会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征收政策和程序,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此外,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是明智之举,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并为您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与相关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争取最佳的权益保障。 结语 针对农村鱼塘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补偿标准应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和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对于鱼塘的承包关系,如果承包期剩余年限已缴承包款,发包方应退还。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关于农村征收土地面积中的鱼塘补偿费,如果鱼塘属于村民小组管理使用,被征收后补偿应归村民小组所有成员。确保在承包合同中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征收政策和程序,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确保合理的解决方案。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沟通和协商,争取最佳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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