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给了彩礼,婚后却不共同生活,是骗婚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所谓夫妻的共同生活,主观上,夫妻双方应当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愿望;客观上,夫妻双方应当能互相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共担生活压力和风险,共创美好生活。夫妻的共同生活应当是一种较为持续和稳定的状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5: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