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有最后陈述。离婚案件系解除身份关系的案件,法官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一般会给予双方最后陈述的时间。在最后陈述中,可以表达对这段婚姻关系的看法,是否同意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希望如何处理孩子抚养权,希望归属谁的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三款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