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先办卫生许可证。到工商所办一个名称预先核准,就是给你的申请一个名称(招牌);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办餐饮许可证(还要到卫生防疫站检查身体);回到工商所办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