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侮辱他人的人格算违法吗? |
释义 | 侮辱别人的人格违法,可能构成侮辱罪。暴力侮辱他人人身,采用言语或者文字侮辱他人,比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的等,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一、领导当众辱骂员工构不构成侮辱罪 领导当众辱骂员工可以告他侮辱罪,但是应当在情节严重并且故意的情况下才会构成本罪。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故而领导当众辱骂员工在情节严重、影响生活工作且领导直接故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对方侮辱罪的。 二、侮辱的语言行为有什么 有下列行为: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三、名誉权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名誉权侵权认定的标准如下: 1、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2、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间接地因果关系,一般不予考虑。但是,在名誉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名誉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精神损害,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都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对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拘泥于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一、名誉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 2、名誉权的内容是就名誉受有利益和排除他人的侵害; 3、名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 二、侵害公民名誉权的处罚如下: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4、赔偿损失; 5、治安拘留或罚款; 6、判刑。 总而言之,侵犯名誉权行为方式主要包括有侮辱、诽谤、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一般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严重者还可选择进行报警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