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种约定本质是约定优先的规定,也是对合同当事人之间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借款人和出借人可能会在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提前偿还借款需要有一些附加条件,如至少的借款期限等,这一点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一样的。双方之间的这种约定原则上是有效的,也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按该法律条款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允许提前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约定能否提前偿还借款的,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并按实际借款期限主张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