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6岁被父母赶出家门怎么办 |
释义 | 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16岁还是未成年人,是没有经济能力的学生,可以向父母索要抚养费和学费。如果父母不给,那就构成了遗弃罪,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当事人虽然未成年,但已经工作并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可以不再负责。 一、哪些情况父母可终止对子女抚养义务 以下情况父母可终止对子女抚养义务: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岁,18岁以上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3、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是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无法参与正常就业的人。 二、未成年人可向父母索要抚养费吗 未成年人可向父母索要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如果一方离婚后不支付赡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教育和警告不执行判决的一方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仍然不听取建议,不接受教育,拒绝执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尽的义务是什么?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的义务: ①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开始,不论男婴、女婴,父母都有义务把他们抚养成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对子女的关心和培养。 ②父母可以决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对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父母有权确定其姓名,若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确定更改子女姓名应征询其本人意见。 ③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利和义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