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8岁应履行的法律责任义务包括: 1、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成年之后拥有的权利: 1、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2、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综上所述,除以上五方面基本义务外,公民还有劳动、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十八岁的公民有完全行为能力,可以完全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只要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