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妻带走了我的孩子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对于夫妻之间关于小孩的抚养权,的确不是执行的对象。如果你有小孩抚养权,但被前妻把小孩带走不送回,你不是要求法院将小孩执行给你,而是应要求法院对前妻的不当行为予以处罚。这个处罚,可以是罚款、拘留,并且赔偿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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