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该房屋发生买卖的如何处理 |
释义 | 两个法律关系均有效,即租赁合同继续执行,但租金归房屋买受人;买卖合同有效,租期到期后,买受人可立即占有该房屋。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怎么处理 租赁期间发生买卖,买卖成立但是租赁依旧生效。可以主张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执行租赁合同。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 二、房主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卖房怎么办 房主在租赁期间内卖房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承租人仍然有权继续租赁房屋,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承租人有权租住房屋直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 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 2、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 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三、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怎么解决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出租人需要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如果愿意购买房屋的,可以优先购买,承租人不愿意购买房屋的,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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