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察机关可以讯问被调查人吗 |
释义 | 可以。《监察法》第二十条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技术调查措施的适用情形 监察机关根据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需要,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可以依法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公安机关或者国家有关执法机关依法执行。 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案情重大复杂,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被调查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三)案件在全国或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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