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设立抵押且债务人逾期未还,债权人可合法使用抵押财产抵债;债务人同意可以使用财产抵扣债务也是合法的。如未设立抵押且未得到债务人同意,债权人私自拿走财产抵债则为违法行为。如果债务设立了抵押,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使用债务人抵押的财产来抵债,这是合法的。或者如果经过了债务人同意,债权人也可以用财产来抵扣债务。如果既未设立抵押,债务人也不同意用财产抵债,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的财产抵债则是违法的,这属于非法侵权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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