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议案审查委员会如何产生 |
释义 | 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选举产生的。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人大常委会提名,预备会议上举手表决(或按投票器)通过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六条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委员长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任免。第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个别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对补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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