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委是干什么的单位 |
释义 | 是民族事务管理机构的简称,是中国地方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民族事务管理的机构之一。 民委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地区民族工作的实施; 2、组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和发展; 3、推动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的改革和发展; 4、加强对各民族群众的服务和管理,保护和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5、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民族矛盾和民族问题; 6、参与制定民族事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提出关于民族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综上所述,在中国,各级民委的设立是为了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加强民族团结,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同时,民委也是地方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行政部门之一,负责执行政府的民族政策,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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