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上牌后发票归属问题解答 |
释义 | 电动车上牌后发票会还给车主,可以凭销售单补开发票。上牌流程包括材料准备、查验、业务办理、缴费和领取牌照。未悬挂号牌、未携带行驶证等将被扣留,但如提供合法证明或补办手续,应及时退还机动车。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证件将面临罚款和拘留,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电动车上牌后发票会还给本人。具体情况如下: 1、电动车上牌要核对原始发票,但不会没收发票; 2、电动车上牌是有发票的,在本人交完钱就会有发票,记得要发票; 3、可以凭借车辆的销售单到车辆销售商家补开发票,并请商家在发票正面签注该发票为补开发票,除补开的发票外,销售商其他任何证明都无效。 电动车上牌的流程是什么 1、车主准备所需的材料; 2、到指定地方对车辆进行查验、照相; 3、查验合格以后,到业务受理岗办理电动车相关的业务; 4、缴纳工本费; 5、一个工作日以后,拿着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业务受理的凭证和缴纳费用的发票领取牌照和行驶证。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结语 电动车上牌后发票会还给本人,但不会没收发票。车主在交完钱后就会获得发票,务必保留好发票。如果发票丢失,可以凭借车辆的销售单到销售商补开发票,并请商家在发票正面签注该发票为补开发票。除补开的发票外,销售商其他任何证明都无效。电动车上牌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查验照相、办理业务、缴纳工本费等步骤。一个工作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业务受理凭证和缴费发票即可领取牌照和行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或未随车携带牌证的机动车将被扣留,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补办手续。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标志将面临罚款和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三节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同时,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 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检验合格标志具有同等效力。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三节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第五十五条 对免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并监制。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制作应当符合有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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