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妥相应内容);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注:个体工商户不能跨区县变更经营场所。 (三)个体工商户换(补)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丢失营业执照申请补发的,应提交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执照挂失声明作废的报样。 (四)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的说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