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审学校不配合怎么办 |
释义 | 应届考生政审表由考生所在院系填写并盖章。往届生政审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填盖章。建议和学校沟通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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