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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经济纠纷一审通知书详情
释义
    有关民事经济纠纷一审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六、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本院不与认可的,你方应当于某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七、你方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纠纷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提起民事诉讼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经济纠纷无力偿还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搜集证据,依法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来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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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1: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