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父女能否继承? |
释义 | 继承权顺序及范围的规定:婚前财产继承权不一定属于继子,但若建立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并被法律认可,继子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及具备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的继承权并不一定属于继子。但若继子和继父母之间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并且这种关系被法律认定为有效,那么继子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继承权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结语 婚前财产的继承权并不一定属于继子。但若继子和继父母之间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并且这种关系被法律认定为有效,那么继子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承权的顺序和范围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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