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上不能断绝父子关系。法律上一般是不可以和父亲断绝关系,但是如果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其相互关系不允许解除。,收养人条件有:,1.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2.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3.年满三十周岁;,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