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需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需要提交常住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和3张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分析 不行。男女双方需持所需证件一同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所需提交的证件包括: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代和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