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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规划的期间,危房不让建怎么办?
释义
    根据《城乡规划法》,建成区和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得建设。但对房屋修缮无需批准。针对危房改建建议尽快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审批改建。
    法律分析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建成区和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得进行建设。但是如果只是对房屋进行修缮,而不是改建,无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如果要改建,针对您家的危房,建议尽快向村集体以及当地规划、建设等部门反映,要求相关部门尽快予以审批进行改建等。
    拓展延伸
    规划期间禁止建造危房:寻找合法替代方案
    在规划期间,禁止建造危房是为了保障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居民的安全。面对这一限制,我们需要寻找合法的替代方案来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一种可行的替代方案是推动公共住房建设,通过政府资金和社会力量的合作,提供质量良好、价格合理的住房给予需要的居民。此外,也可以鼓励发展集体宿舍、合租公寓等共享型住房,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加强城市更新工作,对老旧危房进行改造和重建,提高住房的品质和安全性。通过多元化的替代方案,我们可以在规划期间解决危房禁止建造的问题,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选择。
    结语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筑不得进行建设,但对房屋的修缮无需批准。对于您家的危房,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审批改建。在规划期间,我们可以通过推动公共住房建设、发展共享型住房和加强城市更新等替代方案,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品质和安全性。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选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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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0: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