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房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危房鉴定标准是: 1、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危房改造条件如下: 1、农村的危房若是想要申请改造,要先确定农房是位于农村的,申请人为农村户口,并且这个农村的危房是可以改造的,符合相关的改造要求。如果是城镇的危房,或是房屋未达到危房标准,又或者房子是危房但不可改造,这些情况就不能申请改造,政府也不会给到重建补助的; 2、若是申请人之前以领取过危房重建补助费用的,或是申请人已在城镇购买住房,或是建造了住房但未居住,或是把其他房子给他人居住自己住危房的,如果有这些情况,也是无法申请改造,更不能获得重新补助; 3、在危房改造中,通常政府会有些帮助贫困户,采取就地重建的方式,或是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助,由户主自行改建。 综上所述,危房鉴定标准将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危险房屋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