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有包括哪些 |
释义 |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涉外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 第一条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常见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大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权法律关系和身份权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包括:物权、债权关系。物权又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等。常见的合同关系、亲子关系等等这些都是民事法律关系,受到民法调整。 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关系主体,也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法律对一定社会成员或组织确认为法律关系主体是通过对其能力的确认来完成的。这种能力表现为三个方面:权利能力,也即法律关系主体参加一定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也即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责任能力,也即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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