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1、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应按仲裁规则规定的时间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3、对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书和证明材料,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译本。4、当事人可以委托仲裁代理人办理有关的仲裁事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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