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系用于共同生活或经双方共同表示而负,婚后就是共同承担。否则,只能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根据权利的相对性原则,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