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户口的人怎么办 |
释义 | 没有户口的人需要先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没有户口的人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局进行办理; 2、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照片等相关材料,以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等待审批:派出所或公安局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其身份和户籍等情况; 4、领取身份证和户口本: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办理户口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明:如果是户口迁移,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出生证明:如果是新生儿,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结婚或离婚,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房产证或租房合同:需要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明申请人在该地区有居住地。 综上所述,办理户口需要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和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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