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户口怎么办? |
释义 | 无户口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对于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可向相关机构申领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请谨慎参考本回答,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分析 没有户口需要依法登记户口。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家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结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没有户口需依法登记户口。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按随父随母落户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可向助产机构或鉴定机构申领相关证明后办理户口登记。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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