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看守所期间,尚未被判决的人犯,只有其辩护律师可以会见。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需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向看守所申请。 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其近亲属也可以看。不能随意见家属是为了避免家属或者其他人员妨害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已经被判决关押在看守所的,其近亲属也可以与其会见。但是需要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客观: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