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因快递产生纠纷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A 3.2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