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做破产清算时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
释义 | 法院破产清算注意事项: 一、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 二、对破产财产的确认; 三、对破产债权的确认; 四、注意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一、公司如何注销清算 第一,首先是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在企业宣告破产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接收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股东、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组成。第二,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破产企业就开始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监管、清点、评估、处理以及分配等事项,此时清算组也有权代表破产企业参加民事活动,清算组的各种行为必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需要及时汇报工作。第三,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组根据严格的计算后提出分配财产的方案来分配破产财产,并且需要参考债权人的意见,并上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第四,清算终结。企业破产办理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成,预示着企业法人 二、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员工可以找管理人发放欠薪。 由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了。公司破产,公司应当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如果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也要依法支付。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会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破产财产清偿是有顺序的,员工的债权在破产清偿程序中除了担保债权,扣除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是第一顺序优先受偿的,优先于税款和普通债权。职工可以要求法院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工资。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7、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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