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异同: 1、清算组织不同。强制清算由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进行; 2、申请条件不同。强制清算的前提是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破产清算的前提是公司资不抵债; 3、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相同点在于均为了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