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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不给办营业执照
释义
    法律分析:
    下列情况不给办营业执照:
    1.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
    2.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二十条
    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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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