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妇女权益保障法 》规定我国妇女享有文化教育权益、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和 婚姻家庭 权益六大权益。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 法规 、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法律客观: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制定妇女保护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对于,妇女权益保障的执行,国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因此,妇女权益保障需要政府来保障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