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借据时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写借据时应注意的如下: 1、借据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据的有效性; 2、借据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3、不要书写借据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借钱,这个与借据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据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据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据的,哪么,该借据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据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据或事后书写的借据,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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