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诬陷罪需要的证据为: 1、是书证、合同协议、信件等; 2、是物证。物证和书证有时会混淆。不是所有的书面材料都是书证,也可能是狭义的物证;视听资料,即一些视频、语音等。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和当事人的陈述实际上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必须严格审查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鉴定结论;检查记录。当然,不是提供证据是可信的,无论什么样的证据都必须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节为。在主观方面,犯罪必须是出于主观意图;在客观要件方面,必须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通知,或者采取别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调查活动,如口头、书面、签名、匿名、直接、间接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由于民事纠纷的产生和变化总会被某些人直接或间接地了解,所以,证人证言在民事诉讼中被广泛应用;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综上所述,确切地说它们只是证据的来源。人民法院必须审查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应当对各种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进行审查。只有经过人民法院认真、细致地调查和分析,查证属实后,以上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