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具带清单的发票的方法: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点击清单,选择之前增加好的商品编码,点击保存;关闭后,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显示为详见清单,录入其他相关信息,核实没有问题点击打印;将发票打印出来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已开发票查询,按日期查询,查询到发票信息后双击打开,点击清单,核实没有问题,使用清单纸或A4打印就可以,将发票清单打印出来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