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为贷款担保人离婚该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离婚与银行贷款或担保无关,离婚后的贷款债务需由双方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不会免除一方的法律责任。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属,这些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的个人财产可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银行有无贷款或者担保与能不能离婚没有关系。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任一方在有银行有贷款或者担保的,对离婚不会产生的影响,夫妻双方仍可以正常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离婚。 至于在离婚后,因该贷款或担保而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位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不会因离婚而免除一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结语 离婚与银行贷款或担保无关,夫妻双方仍可正常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若贷款或担保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偿还,离婚不免除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婚姻期间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可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婚姻财产归属可根据双方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负债责任应由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九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第六章债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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