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
释义 |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注册自己的账户,并填写自己的贷款申请表;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打印出来的贷款申请表、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两人的户口簿原件,前往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 4、通过审查以后,当场签订贷款合同; 5、携带回执单来到所在学校,请学校资助中心老师将回执单录入系统; 6、等待国家开发银行进行统一审核、放款即可。 由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一、首次贷款 1.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 2.在系统中线上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3.申请表加盖资格审查单位的公章。 4.准备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5.在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6.将回执单提交给就读学校并录入系统。 详尽事宜,请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二、续贷申请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 2.在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内容详实,积极向上),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不提交续贷申请,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无法办理续贷。 3.续贷时,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借款人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三、上交回执 1.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将贷款回执交至各学院,学院统一将回执交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统一将回执信息录入系统。 3.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研究生个人原因导致回执信息未能及时录入,影响研究生贷款发放,后果自负。 四、毕业确认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 2.在系统中核对、更新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五、其他说明 在其他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法律依据: 《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 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贷款人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五)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六)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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