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产权继承人顺序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1、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 2、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是什么? 1、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 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3、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4、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