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房产继承手续这么办:1、依法证明自己的继承人身份;2、获得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证明;3、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之后依法取得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房产怎样办理手续有什么 房产继承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到公证处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3、带齐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关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手续;4、交纳相应的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继承人房产继承过户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房产按照以下程序过户: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继承房产的过户手续费 房产继承原则上是不需要手续费的,因为在那现行的税务规定中,已经免除了房产继承的费用: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免征契税。但是当事人自己进行公证或者对房屋进行评估的费用属于当事人自己选择的,这个费用需要自己承担。所以要看当事人自己选择。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老人的房产怎样继承 老人房产应按下列方式继承: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2、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3、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继承房产的过户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没有时间限制。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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